2014年11月7日市民丢失一辆公共自行车,经我们工作人员仔细查找,一直都没有找到。而在今年的7月14日上午,市民刘维民来到我们管理中心送来一辆公共自行车。该市民反映这辆自行车是于2014年11月就一直停放在自已所开的餐馆院内,发现后对宾客四处打听无人知晓。目前所开的餐馆准备转让,可就是没人来认领这辆被“冷落”了7个多月的公共自行车,为此该市民心急如焚,干脆直接把公共自行车送还到我们管理中心来。经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查证核实,正是去年丢失的车辆。我们工作人员留下了刘维民的联系方式,同时对市民刘维民这种支持公益事业的无私精神表示感谢。下午工作人员通知丢车市民并退还了500元的赔偿款,该市民非常开心。他通过我们留下的联系方式与刘维民取得了联系并对他表示感谢,同时也对我们公共自行车诚信为民表达谢意。次日赠送锦旗:“尽职尽责 服务为民”。
赠送锦旗